杨凌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杨凌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51个,从业人员60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7.1%和46.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0.7%,零售业占59.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8.7%,零售业占61.3%。(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1.9%。(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2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7.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9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6.3%和376.3%。负债合计20.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21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3个,从业人员9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6.6%和142.8%。(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1.9%。负债合计2.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2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2个,从业人员17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9.6%和45.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5%,餐饮业占56.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7.9%,餐饮业占32.1%。(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8.0%。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4.9%和100%。负债合计3.04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26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9个,从业人员7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95.7%和111.2%。(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5%。负债合计0.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95亿元。(详见表4-1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2个,比2013年末增长119.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3个,物业管理企业4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2%、161.1%和733.3%。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745人,比2013年末增长4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06人,物业管理企业90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9%、127.9%和595.5%。(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21.2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4.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6.2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9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3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3.2%,154.1%和3500%。负债合计98.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83亿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10个,从业人员230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8.0%和155.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0%,商务服务业占81.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0.3%,商务服务业占79.7%。(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0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50%和5.0%。负债合计0.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2亿元。(详见表4-1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