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杨凌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586个,从业人员3098人。(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9.0%。负债合计0.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6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72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4.7%和199.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659人,分别比2013年末持平和增长1182.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2.9%。负债合计0.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12亿元,比2013年增长25.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8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6个,从业人员7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7.9%和82.4%。(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6.5%。负债合计0.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6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4个,从业人员115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7%和44.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8个,从业人员112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2.9%和4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7亿元,比2013年增长38.5%。负债合计0.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97亿元,比2013年增长30.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5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5个,从业人员17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6%和49.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个,比2013年末增长15.8%,从业人员1782人,增长4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02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负债合计0.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69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9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09个,从业人员73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2.2%和28.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6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66.7%和18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5亿元,比2013年增长124.6%。负债合计0.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5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3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85个,比2013年末增长18.1%,从业人员4089人,下降22.8%。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9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