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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杨凌示范区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杨凌示范区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一年多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下,我区顺利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

全区常住人口为2538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11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2699人,增长26.20%,年平均增长率为2.35%。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69984户,家庭户人口195254人;集体户13646户,集体户人口5861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0305人,占51.33%;女性人口为123566人,占48.6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31下降为105.45。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42889人,占16.89%;15-59岁人口为174582人,占68.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36400人,占14.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664人,占10.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9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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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96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6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3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99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922人上升为3268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685人上升为152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962人下降为277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125人上升为15754人。

平均受教育年限[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1.27上升11.81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022人,文盲率[6]2.48%下降为1.17%,下降1.31个百分点。

六、城乡[7]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9254人,占66.6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4617人,占33.3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4310人,乡村人口减少1161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5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8]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10825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0]人口为20417人,流动人口为8783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2771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0125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5991人,增长386.23%;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8991人,增长1331.8%;流动人口增加65574人,增长294.53%。

八、地区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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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45914人,16-59岁人口171557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11] 指本区的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